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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正式取消私家车报废年限
2021-04-09  浏览:925

《汽车/机动车辆强制报废标准》3、条规定:
凡在国内境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属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强制报废:
达到用年限的;
经维修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辆国家安全技术指标的需要;
经维修和调整或者使用排放控制技术后,排气污染物及噪声不符合在用机动车辆排放国家标准;
因故损毁,汽车发动机、车架需要更换的;
因故损毁,汽车发动机、车架之一需要更换,且变速器总成、驱动桥总成、非驱动桥总成、转向系统、前悬架、后悬架中3个或3个以上总成需要更换的;

在1个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连续3次检验不合格的;
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后连续2个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参加检验或者未获得机动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的。

机动车辆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值大全表

汽车种类与作用与功效

用年限

行驶里程

出租车

小、微型

8

60

中型

10

50

大型

12

60

出租车

小、微型

10

50

大、中型

15

60

教练车

小、微型

10

50

中型

12

50

大型

15

60

公共汽车

13

40

旅游、公路客运车

大型

15

60

其他

小、微型

8

60

中型

15

50

大型

15

60

小、微型

60

大、中型

20

50

微型

12

50

重、中、轻型

15

60

半挂牵引车

15

60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9

装用单缸以上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12

30

专项作业车

50

无轨电车

13

40

挂车

半挂车、中置轴挂车

15

--

全挂车

10

--

摩托车

正三轮摩托车

10-12

10

其他摩托车

11-1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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