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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产进口车第三加征25%关税 8月23日起推行
2021-08-04  浏览:827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产品加征关税的通知》中对美加征关税产品清单二的产品作适合调整,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推行加征25%的关税。

美产进口车第三加征25%关税 8月23日起推行

此次调整对于美国产进口车来讲,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此前关税就已经达到了40%,此次加征25%后,美产进口车的关税提高至65%。此次调整主如果细化了交通范围的商品种类,包括摩托车、特种车、大客车、小轿车、各式混动、插电式混动车型等等,确保所有车型类商品不会“钻空子”,也可以说是全方位推行汽车范围商品的税费加征。

美产主流进口车型

品牌

车型

宝马

X4、X5、X6

奔驰

GLE级、GLS级、R级

丰田

Sierna、红杉、坦途等

英菲尼迪

QK60

讴歌

RDX、MDX

别克

昂科雷

凯迪拉克

凯雷德

福特

Mustang、探险者、F-150

林肯

MKC、MKS、国内、领航员

Jeep

大切诺基、牧马人

特斯拉

MCDEL S、MODEL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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